李逍兑现了对佃户们的承诺,于是东厢耳房这间学堂里,一下子就挤的满满的,学堂开班上课,全班有了三十二个学生。
年纪最大的今年十岁,最小的今年五岁,除了李贞这个班长是女子兼主家千金,其余三十一个学生,全都是男孩,而且都是李家的佃户之子。
不大的房间里,一切都是简陋的。
没有那么多课桌,便由庄上的汉子们找了些木头直接打了几张木桌,原木纯木色,配上同样原木的长凳。
因为纸墨贵,所以现在既没给孩子们准备课本,也没准备纸笔。
按杨大眼的意思,先给每个学生一个沙盘,再给一支竹笔,让他们先在沙上练习。
就连教师杨大眼,都不敢多浪费纸墨。
“这是黑板,这是粉笔,白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字,写完后还可以用黑板擦再擦去,黑板能够反复书写。而且这个黑板树起来架在这前面讲台上,学生们坐在坐位上也都能看的清楚。”
李逍让铁柱和狗子抬着一块黑板进来。
一块床板那么大的木板,左右用两根木架支撑,黑板的正面还涂了一层黑漆,配上李逍准备的粉笔和黑板擦,无疑是给杨大眼的教学提供了极好的便利。
杨大眼还是头次见到这样的东西,李逍笑着拿起一支粉笔做示范。粉笔手工捏制的,比较简单,形状不太规则,不过晒干后书写起来倒没有什么问题。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李逍捏着粉笔,刷刷刷的在黑板上写下了八个大字。粉笔的质量一般,黑板也不够好,但拿着粉笔李逍却有种熟悉的感觉,起码比写毛笔字要轻松的多。
八个宋体大字,很工整也很漂亮。
杨大眼不由的眉头飞扬,他还是头一次发现,李逍居然还能写出一手这么好的字,他知道李逍识字,也会算账,可他一直以为,李逍以前做为地主之子,读过些书很正常,但肯定水平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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