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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狗血的英雄救美

    声明:本小说属本人创作,本人曾用笔名(金枪、失落在雨天的阿木)

    记得有人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不背叛可能是因为法码不够。这句话用在爱情上,何其正确。

    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欺骗与背叛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戴着面具的人们,早已习惯了谎言。

    三年前,我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时,所有财产就是那个装了几件衣服的小包。

    这座陌生的城市,充满了奢华,我只是流浪在这奢华的钢铁丛林中,一个微小,甚至卑微的升斗小民。

    ……………………

    我叫天寒,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的小职员。每日在公司混混日子,经理不在时和同事们侃大山,基本上没干过什么正事。我很佩服老板,养着我们这帮闲人,公司居然没有关门大吉,还有蒸蒸日上的迹象。

    佩服归佩服,领工资的时候我可半点不觉得有愧,我这也是帮他花多余的钱,老板也算是救济了一个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积了善缘,说不定老板挂了后会上堂的。

    说到钱,我还真没有,要不然,我深爱了四年的女人也不会因为钱的问题而在别的男人胯下撒欢,而我却得在这陌生的城市独自疗伤。

    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到世界上有的任何东西,有人说钱买不来感情,再多钱也白搭。我呸!说这话的人,脑袋肯定被门挤过,感情是什么,感情就是在那些花花绿绿的票子递来递去时的过程中产生的。

    每天从公司下了班,我都不会很早回住的地方,那间租来的阴暗且小的小屋,没有一丝温暖的气息。所以基本上大多数夜里,我都在酒吧厮混,除了用那每月在公司侃大山换来的几张小钱,买买醉外,更多的是看看能不能勾搭上一些女人,来缓解我内心的空虚。我长得不是很帅,但却经常能在酒吧勾到女人,或许那些女人和我一样的空虚吧,两颗空虚的心和两具空虚的身体碰到一起,总会给彼此一些慰藉的。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爱上和过上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的,但这有什么关系呢,重要是我活得很洒脱。但是这种痛苦且空虚的洒脱,常常让我在孤寂的夜里常常失眠,没到三十,居然有了些许白发。

    结束那痛并快乐着的洒脱生活,是因为我捡到了一个女孩。

    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夜,我像往常一样,又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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