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找到通讯录的置顶,看着上面熟悉的号码,眼睛里涌出滔天的怒意。
想甩了我?
想得美!
挂断电话后,黎姝整个人都是懵的。
沈渭琛冷冷的声音在她的脑海中不断回旋。
“想要扳指的话半小时内回到沈宅,过时不候。”
那枚扳指是顶级的羊脂玉所做,虽然上了年岁,但仍然可见其温润的质感。
据传那是几百年前一位大师的作品,格外珍贵。
可在黎姝看来,这枚扳指的珍贵无关价值本身,更在于那是在她还是个被送往孤儿院的襁褓婴儿时,身上所佩戴的唯一一件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信物。
黎姝本以为在自己的所有东西都被大伯一家瓜分干净后,再也不会见到这枚扳指。
可没想到两年前沈渭琛不知从哪找到了它,戴在了手上。
那晚雨很大,黎姝丢下前一天还宣称断绝关系的尊严敲了沈渭琛的房门。
门瞬间就开了。
男人将她裹进怀里,二话不说就吻了上来。
那是一场粗鲁,野蛮,不带任何感情的侵略。
混混沌沌之中,黎姝迷迷糊糊地呢喃:
男人吻着她的耳垂,将身子凑的更近,
可到了第二天,沈渭琛却好似将这件事忘了一般,也再没戴过那个扳指。
只是在此后无数个深夜里,一直在提醒她,
从那以后,黎姝就明白了沈渭琛是个混蛋。
彻彻底底的混蛋。
可现在,沈渭琛又提到那枚扳指做什么?
是沈渭琛残存的一丝善念还是又一次恶作剧?
容不得多想,就算是玩笑她也想试试这最后的机会。
黎姝打车回到沈宅。
秋天天气总是会突然变脸。
&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