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会相信天才,但人们更喜欢的还是平庸之人。
因为大家都是平庸之辈,这陡然间冒出一个天才来……许会仰望,却会疏远。
那就必须让这些人相信自己并不是天才,那就要让自己的经历比他们更加苦逼……
这样,方能融入,而后接纳。
既然来到了这里,
既然回不去了。
既然有了喜欢的姑娘,
白少秋当然知道人活于世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这个简单的道理。
没有必要故作清高与他们格格不入。
这就是人情世故。
“说来你们不信,”
白少秋一声叹息,满脸悲戚:
“这十余年的时间里,我白少秋闻鸡起舞,悬梁刺股……夜夜读书,蜡烛用掉了不知凡几。”
“西陵城的街坊们只以为我是个纨绔,”
他咧嘴摇头自嘲一笑:“其实我真的很想当一辈子的纨绔。”
“我也很想在王府吃一辈子的软饭。”
“但现实不允许,所以我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参加这一次的竹溪文会。”
“诸位兄台,我不装了。”
“我读书破万卷,故下笔如有神!”
“这不是我白少秋天生就有多厉害,不过是在你们入梦的时候尚在秉烛夜读罢了!”
他团团拱手一礼,乐呵呵说道:
“诸位也无须视我白少秋为洪水猛兽,我亦不过一介凡人而已。”
“相信自己!”
“你们也定能写出好的诗词来,愿明年秋,我们能在香山文会再相见。”
白少秋洋洋洒洒一席话,算是给这里的所有人都解了惑,也让所有人心里舒服了许多。
终究不是妖孽,
仅仅是人家白少秋比自己更刻苦罢了!
闻鸡起舞,
悬梁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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