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李淳风也是熟知经义的,自然有底气,接过笔也不拖沓,直接在最后一个空位上写下一个“长”字。
如此一来,总算将这责任和使命写的完全。“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饶是黄俊明脸皮在厚看到这几个字,也有些尴尬。暗自下定决心,修订道藏的时候好好恶补一下经义。
不过如此一来,几人对这个问题显然都是满意的,也不必再这个问题上在做纠葛。黄俊明直接提笔一口气写到:“道教最高信仰;特色;行为标准;生活态度;自我修养;理想状态;主体;善恶报应;修炼要诀。”这可是一大串的基本问题。想必进境应该很快。黄俊明一写完就将纸推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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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友评论,“民”字避讳一事。唐太宗即位后曾下诏说只要“世民”两个字不连起来用在文字中,就不需要避讳.“令曰:“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已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旧唐书·本纪第二)。古代三省六部制中的“六部”最早为“吏、民、礼、兵、刑、工”六个机构,其中“民部”在唐太宗时并没有为了避讳李世民的“民”字而改称,倒是到了唐高宗李治即位后,为了表示其孝心和尊崇,下令把“民部”改为“户部”
本章中对于芦管笔一说,《诗经》载:“静女其变,遗我以彤管。”彤管就是最早的芦管笔。虽然西南也想写羽毛笔之类的,但是总觉得一个道士抓根毛写字有点有损形象。而关于羽毛笔,事实上在唐朝也是有的,算不上什么发明,唐代诗人白居易有诗云:“对秉鹅毛笔,俱含鸡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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