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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形势莫测

    第四百七十一章形势莫测

    ……

    “没想到……”

    哈达玛斯抹了抹已经愈合的伤口,看着我喃喃说道。

    “该不会怪我用装备欺负你吧。”

    这看似凌厉的一剑,对我并未造成什么伤害,空中一个翻身,借势卸去力道以后,我已经稳稳站在阿达玛斯对面,手中的水晶剑轻轻一挥,如同薄翼般的水蓝色剑刃,散发着淡淡洁白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细小却明显的笔直白光,就像刺客的腕刃一般,锐利无息,没有引起一丝空气皱褶。

    但是比之刺客的腕刃,攻击力却要高上好几倍。

    “当然,装备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哈达玛斯将手中的卓越之剑重重往地上一顿,卓越之剑是一种介于重型和中型武器之间的巨大杀人利器,剑身接近五尺(15米),宽三寸有余(12厘米),最厚的地方足有一寸(3-4厘米),算上剑柄,整长便有一米七左右,也只有野蛮人这种庞然大物才能一手抓一把舞得开。

    此时的哈达玛斯心里很是有几分郁闷,他并不是毫无性情的人,自然会有争强好胜之心,尤其是在自己深爱的露西亚面前,本来以为自己手中的蓝色卓越之剑能让对方吓一大跳,没想到和对方手中的武器一比,简直就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同时,他也暗暗估算,看来对方强大的力量属性,很有可能是来自装备上的加成,并不是比较少见的力量型德鲁伊,也就是说,他的体质也同样惊人,这样一个攻高防高血厚的对手,无论换做谁都会觉得难缠。

    体质高也就意味着耐力高,这场战斗,绝对要精打细算,不能拖太久,但是也不能急功近利,狐人和狼人第二场比赛的教训,明摆着在那里呢,此刻,哈达玛斯已经完全忽略了对手的等级,而是将对方当成一个劲敌看待。

    现在,他心中只剩下最后一个疑惑,眼前这个德鲁伊,除了精通元素系之外,究竟还精通哪一系?不可能三系精通,也不可能只攻元素系,那么,剩下的,究竟是变形系,还是召唤系?

    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哈达玛斯眼中的精光一闪,身上的狂战斗气暴动起来,组成一个血红色的魔法阵,一滴滴红血从魔法阵里翻滚着,顺着哈达玛斯的脚下蔓延而上,乃至覆盖全身,此时的哈达玛斯就如一个人形的血团,这些鲜血很快就被哈达玛斯身上的毛孔所吸收,他逐渐从血团之中破茧而出,形态与刚刚无二,除了那一双由幽绿变成血红,散发出更加狂暴气息的瞳孔以外。

    这是狼人狂战士的血系技能,能通过融合各种血液,增强自己的能力,比如说伤害、速度、攻速、四围属性、还有各种抗性等,比较特殊的是还有增加各种状态的血系技能,比如说吸血,伤口撕裂等等。

    这种血系技能,其实就相当于圣的光环和野蛮人的呐喊,都是增幅自己的属性,不同的地方在于血系技能只能作用于自身,但是胜在更多运用。

    说时迟那时快,哈达玛斯的血系技能施展,也仅仅是两秒钟不到的时候,我只是愣了那么一下,就失去了下手的好机会,有点郁闷,算了,就当是为了留给大家一个正面形象吧。

    不过,我的美好意图显然没有被高台上的某人所接受,只见小狐狸愣愣的望着擂台,口里嘀咕:“不可能呀,那坏蛋怎么不乘机攻击,不大像他的小气性格呀。”

    周围众人顿时流下一滴冷汗。

    融合了血系技能的哈达玛斯睁开已经变成血红的瞳孔,紧紧的锁定着我:“没想到你竟然没有乘机出手偷袭,的确是个骄傲的战士,但是,你很快就会为自己的骄傲而后悔。”

    “……”

    我能说我现在正在后悔吗?

    “怎么?你不准备一下吗?召唤你们德鲁伊的战宠,或者变形,尽管使出来吧,作为刚刚的回报,我也不会成绩出手的。”吸收了血之力的哈达玛斯,气势中更多出了几分狂暴和高傲,语气之中有着的强大自信。

    “……”

    小雪……小雪它们都在维拉丝身边,再说,即使要召唤,或者变身,我也不需要你留手,单一召唤和变身,我所需要的时间小于半秒,你冲上来也只是找打而已。

    看我继续保持沉默,哈达玛斯两眼顿时冒起了火光,这家伙,是在小看人吗?

    下一瞬间,他的身影消失在原地,巨型的卓越之剑,带着呼啸破空声朝我劈了过来,手举着水晶剑和大盾牌,我迎面冲了上去,两股力量相接触,前所未有的风暴在整个擂台上刮起,仅仅是这一击,擂台上的魔法阵已经呈现出不支的摇晃

    这个临时做出来的魔法阵,用于隔绝四阶冒险者的力量是绰绰有余,但是在五阶实力面前却力不从心,本来它是为狐人族战士设立的,根本就想到会迎来五阶的冒险者比拼。

    巨大的风暴,在擂台周围平地刮起,在一些狐人战士的紧急牵引下,擂台附近的狐人都退后了百米,但是眼中的炙热神色却丝毫不减,这就是五阶冒险者的战斗吗?和刚刚那些四阶冒险者战士的比斗,简直就像小孩玩泥巴和士兵枪战的区别。

    其实这样形容也太夸张了,只是刚刚那些四阶战士的战斗威势,大部分都被擂台魔法阵吸收,所以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差距。

    整个广场上,不说那些平民,就连低级一些的战士都只能看到里面两道魅影在交错不休,至于谁是谁,如何出招,都已经无法分辨清楚,也只有小狐狸这个等级以上的冒险者,还能把握住战况。

    论实力,如果加上身上的装备的话,我并不逊色于融合了血之力的哈达玛斯,在速度上我逊色一筹,攻击相近,而防御则是胜他一大筹,技能上,他有战斗系的近战技能,而我的元素系魔法也是出乎意料,防不胜防。

    不过逐渐的,我在近身战中落入了下风,这种战斗,元素魔法毕竟没有哈达玛斯的近战技能来得方便和实用,而且在战斗技巧和战斗本能方面,我也不是他这个在恶劣的大雪山搏杀了几十年的天才武痴所能相比,当然还有一点,我和他相差了足足一个阶段,11个等级,也是巨大的劣势。

    因此,能坚持到现在才落入下风,我已经很满足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能做到这种地步,的确得感谢老酒鬼长期以来惨无人道的虐待。

    熔浆巨岩,爆!!

    带着几千度高温的火焰碎石漫天爆裂开来,狼人狂战士的防御并不是很高,所以面对这些夹杂着火焰和物理攻击性质的高温碎石,迎面冲来的哈达玛斯也不得不硬生生的拉扯住身形,一个后翻躲闪开来,四处弹射的碎石依然有少数命中他的身体,每击中一颗便会带走将近一点生命,让哈达玛斯不禁有些骇然,若是给正面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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