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解释的机会,总比以前说气话好。争得她同意以后,我点燃了一支烟,一边抽着烟,一边把唐枫的故事讲给她听。
林菲菲是个很好的听众,在我诉说的时候,她一直蜷缩在沙发里安静地听着我娓娓道来。
当我说完以后,她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惆怅地唏嘘道:「哎,其实这姑娘也是个苦命人。」
「可不是嘛!所以我才把她介绍到冯江那里,也算把她救出苦海吧!」
我不禁想起了白咏琪,她也是苦命人,但唐枫选择重新给自己一次机会,而白咏琪选择了坠入黑暗。
第二天,我联系了房东,告诉她这个修缮完毕这个喜讯。
当天下午,房东就上门巡查来了。
她看完我的「杰作」,怏怏不乐地点点头:「嗯,还不错,虽然看着颜色还是有些差距,但弄成这样也还算说的过去,哎……就这样吧!」
呼!
听她这么说,我长长松了口气。
房东深深地看了我和林菲菲一眼,清了清喉咙,说道:
「余斌啊……你在我这也住了好几年了,我有什么话就直接说了,你也别介意,虽然你把这个地板补上了,但姐这个房子准备收回去了,这房子人家看上了,很快就得交房,你们再找找房子,然后这房子你们就只能住到月底了……」
我不禁一愣。
她虽然和我打过招呼要卖房,可住了这么久,忽然告诉我要搬走,我心里忽然有些空落落的。她急着收房子,答应把之前付的押金和房租都退我,再赔偿我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从我加入北漂大军,开始那几年,每隔一两年就要搬一次家。
飘在这里,永远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能坚挺多久,房租几乎年年涨,我已经从四环一路溃退到了六环外,只为了每个月少负担几百块的房租。
现在这个「家」,是我住得最久的,下一次要搬到哪?那才是我真正的家,一切还是未知数。
突然要搬走,我有种被扫地出门的感觉,我感觉自己就像是城市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