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方之忧的诸葛老妖,根本就无惧司马老贼。
乌龟壳再硬,有汉阳造硬?
反正冯刺史是不信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大汉与魏国是与原历史反过来的。
此时魏国人才正不断凋零,处于衰弱期。
而大汉,却因为某人的开挂,人才提前涌现,国力处于上升期。
唯一所缺者,则是软实力方面。
虽说未来影响魏晋文化方向的那些人,因为浮华案的风波,现在还只能是默默夹着尾巴做人。
但“建安三曹”是中国文学史永远绕不过去的高山。
即便现在三曹仅剩一个曹植,也足以让天下文人仰望。
“天命所在,人心所向”这种东西,虽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玄学得很。
偏偏你又不能忽视它。
毕竟这个时代,连天象都要拿来证明谁才是天下正统。
没办法,大伙都信这个。
“阿郎太过自谦,以前尚可说曹植一人压天下,但大汉现在不也有阿郎么?”
冯刺史干笑一声:
“曹植毕竟是前辈,战阵上可以以胜负说话,但文坛之事,作为晚辈,态度还是放低一些比较好。”
再怎么被人吹上天,冯刺史心里还是牢记一件事:自己是个开挂的,不靠真实力。
冯刺史在后院与自家妻妾算计的时候,在前院的曹三已是酒意朦胧,步伐踉跄。
他从未喝过这么烈的酒,仅仅是最开始的三樽,就已是让他有些遭不住。
再加上冯永走后,赵广自告奋勇接手宴席,可怜的曹三就算是倒了大霉。
反正是等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亮时分。
宿醉让曹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
吃过下人送上来的吃食,热汤下腹,曹三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他正捧着自己的脑袋呻吟,但是冯郎君派人送过来的东西,很快就让他把自己的难受抛之脑后。
“这就是冯郎君亲手所书的昨夜文章?”
曹三小心翼翼地把裱好的纸张摊到桌上,刚一入眼,顿时就不由地喝彩:
“好字!”
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看这豪放而不失刚劲的字体,真不愧是擅写雄文的冯郎君所书。
“将进酒?原来这此文叫将进酒?”
曹三喃喃自语,欣赏了半天,这才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昨夜才在宴席上求冯郎君亲书,今日就能得其真迹,冯郎君对陈王,真是重视非常。”
想到这里,曹三又不禁再感叹一声,天意弄人。
此行已是圆满,曹三归心似箭,要回去禀报陈王,所以他很快提出辞行。
冯永也没有挽留,毕竟汉魏两国终究是敌人,有些事情,拖得越久,越容易出意外。
“此马叫五花马,乃是君侯座骑。君侯说了,诗赠曹公子,马亦赠曹公子。”
张远把缰绳递到曹三手里,很是庄重地说道。
曹三不是曹植,所以还没有资格让冯永亲自送行。
倒是张远作为冯刺史身边最优秀的学生,被派来送曹三。
曹三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即使他自小跟随曹植,久见罕物,亦不得不发出一声赞叹:
“此马神俊矣!”
但见此马全身油光发亮,,鼻孔极大,四蹄如碗,背腰宽且平直。
最引人注目的是,马鬃毛被精心修剪了一番,上头还用饰物装饰,平生添了几分贵气。
张远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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