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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当上皇帝之后,朱由检琢磨出了一套自认为高明的驭人之术:就是驭臣下如同养鹰,狐兔未息,不可先饱;饥则为用,饱则飏去。
说白了就是,对待臣子就像养鹰一样,不能喂太饱了,喂饱了就不干活了,必须饿着,才会卖力的抓狐狸和兔子。
就拿秦锋来说,刚刚来到京畿地区,就斩首六百一十八级,若是对其加官晋爵的话,就怕秦锋志得意满、生出懈怠之心,再不肯卖力杀敌了。
不如暂不封赏,让其为了高官厚禄、继续奋勇杀敌,这样对国家社稷更有利一些。
至于加官晋爵之事,等将女真人赶出京畿地区,事情告一段落了,再赏不迟!
可秦锋毕竟立了大功,朝廷方面若是一点表示也没有,同样说不过去,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朱由检也没想出个好办法。
眼见皇帝犯了难,王承恩提了个建议:“启禀圣上,自古以来,为将者,全都喜欢三样东西:一是宝马、二是盔甲、三是兵器,据老奴所知,内承运库中有一杆神威烈火枪,乃是成祖文皇帝遗留之物,可以赐予秦锋,表彰其功,秦锋得了这件神兵利器,誓必感恩戴德、效忠圣上,为国家再建功勋!”
“大伴言之有理,就将那杆神威烈火枪赐予秦锋,再赐一件麒麟服,以彰其功!”
成祖文皇帝,也就是永乐大帝—朱棣,出了名的马上皇帝,不仅夺了侄子建文帝的江山,更是亲率大军五征漠北、三犁虏庭,打的蒙古各部望风而逃!
因为酷爱征战,故而永乐帝生时召集能工巧匠,打造了不少神兵利器,待其驾崩之后,有的兵器陪葬长陵之内,有的则留在了宫中,那杆神威烈火枪就是其中之一。
三年多前,王承恩当上秉笔太监之后,清查过一次内承运库,见到过那杆烈火枪,印象极为深刻,故而提出了以枪赏赐秦锋的建议。
有人问了,用帝王使用过的兵器赏赐臣子,不违背礼法吗?
不违背,而且有例可循!
比如三国时期,刘备称帝之后,曾命人采集金牛山中的极品铁矿石,铸造了八柄宝剑,各长三尺六寸,合称‘蜀主八剑!’
八柄宝剑,刘备自己佩带一柄,其余七柄分别赏赐给了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等人,以固君臣之情!
永乐大帝生前,也曾多次将自己的佩剑、佩刀,赏赐征战有功之臣,以示嘉奖!
因此上,赏赐神威烈火枪给秦锋,并不违礼,反而能成为一段佳话。
至于派谁去赏赐,一事不烦二主,还是让王承恩跑一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