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漏中的沙子即将完全流光,但广场上的胜负也即将分晓。
只见格斯爆吼一声,高举巨剑跃至空中向着兰斯洛特重重劈去。后者不闪不避,而是将重剑摆置身后,剑尖斜斜指向地面。
下一刻,剑光乍现!
格斯手中的巨剑刚刚落下就被这道剑光干脆利落地削成两段,剑尖那半截向着空中急速飞旋,格斯则闷哼一声向下砸落。
“格斯!”
格里菲斯不顾肋骨被兰斯洛特踢得骨裂,以自身最快的速度向着湖上骑士冲去,手中骑士剑仿佛灵活的鹰爪以刁钻角度袭向兰斯洛特。
不可否认,格里菲斯是个天才。无论样貌、身体素质、剑术、战术布局、灵活头脑,各个方面他都能做到最顶尖的程度。至少这二十年来他没遇见过比自己更强的对手,就算面对是格斯他也能轻松取胜。
直到格里菲斯直面海瑟,他才明白了何谓‘强大’。后来,格里菲斯安慰自己,或许那只是巫师的戏法伎俩,而且如果由自己指挥鹰之团全体出击的话一定可以拿下海瑟。长时间的自我暗示下,他总算是勉强摆脱了海瑟带来的心理阴影。
但是现在,格里菲斯在兰斯洛特身上再度体会到完全无法取胜的绝望感。
对方的强大已经不是寻常的【人数】能弥补的差距了。就算自己指挥鹰之团迎击恐怕也会落得鹰之团死伤惨重甚至彻底溃败的下场吧?
如果火之剑佣兵团的十二位骑士全都拥有这种程度的力量……不,就算比兰斯洛特弱一些,他们所组成的骑兵突击队也可以轻易攻入任何大军核心位置取下将领的首级并扬长而去。
太可怕了,这简直就像是冷兵器时代忽然出现乌尔班大炮这种跨时代大杀器,完全就是跨纬度的打击。
一定要赢!一定要赢!
格里菲斯少见地大吼出声,瞪着眼睛穷尽全身力量灌注在手中的骑士剑上。剑尖距离兰斯洛特肋部铠甲缝隙处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格里菲斯已经能够预见到剑刃深深刺入**之中的触感,能预见到鲜血从铠甲缝隙中喷涌而出的惨状。
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