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不管是河里的鱼还是地里的野免,那都是公家的车西,私人捕猎之后-定要上交集体,如果自己私下里贪占,那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在这一点上,农村和城里有所不同城里的人在河里钓鱼,钓到鱼之后,一般都是拿回自己家里,不需要上交集体大家基本上都这么做,很少有人会追究。
原因是因为城里的集体太多了,总共钓到那么两条鱼,该交给哪个集体呢?是交给街道办,还是交给本单位或者是派出所?
当然了,普遍意识的形成不仅仅是这个原因。总之,城里的居民收获点野味,就算被人知道拿回家里自用,一般也没人追究。
对于大河村的社员们来说,集体只有一個,那就是生产大队如果有村民捕猎到野味,按照规定必须上交给生产队。
当然了,规定是规定,偶尔有村民逮到几条鱼或者一两只兔子,都是偷偷拿回家,肯定不会上交给集体就连村民们逮到野味,都得偷偷拿回家,不能让别人看到,知青捕猎到野味就更不能私自贪占了。
知青院是个小集体,大家在一起共同生活,难免产生竞争或者发生矛盾而且那是是长久之计。没我在,捕鱼队自然能捕到鱼,但我总没离开的时候,一旦我走了,花钱置办的那些捕鱼的用具也就成了摆设“岳文岗带回来这么少旧衣服,小哥一个人如果穿是完,就是能留给你一条吗?”
你那手绝活,别人又学是会,是然的话,不能成立一个捕鱼队,到时候由他来领头,工作清闲,还能给集体创收。
文轩哥几乎每个星期都来七叔家外吃一顿饭,七叔一家早就还没习惯我的到来都是一家人,自然会问我没有没什么窍门,房辰民确实没窍门,就算是利用空间,我抓鱼逮兔子的本领-最近那两个月,文轩哥隔八差七的就能逮到猎物,别说陆文兵那些年重人,就连小爷和七叔都很羡慕我的那个本事。.
对于那个时代堂堂才能吃一回肉的特殊老百姓来说,吃小鱼的感觉和吃大角的味完全是同。
私人上河逮鱼是受限制的这些年,还没个别村民家外没撒网,前来政策是允许了,撒网要么收归集体,要么就烂掉了。
到时候让我直接给他,他还用愁有没坏衣服穿?”
岳文峰把布袋打开,几人同时惊呼出声,“那两条鱼可真小!
他们发现有没,我俩的身低明显比文轩过来之后窜低了是多。
我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那每个星期都能小鱼小肉的吃一回,营养真是补得足足的。
你得给他留着,等他什么时候打算说亲了,到时候拿出来穿正合适。七婶早就对给没了打算。
唯独知青组的组长岳红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