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马素芹犹豫了片刻之后,抬眼迎着王重的目光,坚定的点下了头:“我听你的。”
······
一夜过去,出门的时候,左邻右舍们倒是没少问几个孩子的情况,话语间都满是关心。
晚上,王重早早关了门,拉着马素芹去了菜场,买了只老鸭,一条鱼,还有四条肋排。
老鸭收拾起来麻烦,但肉质却好,不管是用来炖汤还是用来炒制,口感滋味都极好。
王重把鱼给收拾了,改刀腌制,然后清蒸,肋排先炒后煮,和玉米同炖,文火慢熬。
五点二十,砂锅里的排骨已经炖了半个小时,再来个十分钟,就能出锅了。
四美和七七像是已经忘了昨天的恐惧,也不在院里玩了,垫着小凳子,巴巴的趴在窗台上,被厨房里散发出来的肉香所吸引。
“小舅!还有多久才能好呀?”四美咽着口水,迫不及待的问。
七七也两眼放光的看着王重。
“着什么急,还没到火候呢!”说话的却是守在火炉边上看火的二强。
二强在厨艺上的天赋真的很出色,再加上这几年王重没少指点,天天还跟着马素芹在厨房忙活,光是刀工,二强就已经练了整整三年。
要是只论切菜的话,现在整个家里,也就王重能够盖他一筹,一把铸铁的菜刀在二强的手中,几乎快到了如臂指使的地步。
要是搁以前,这话从谁的嘴里头说出来也不可能从二强的嘴里说出来,毕竟一家子兄弟姐妹里头,嘴巴嘴馋的就是他了。
可自打跟着王重开始学厨,虽然主要的精力暂时还只放在切菜和配菜上,但火候和一些菜肴炒制的要诀,王重却早都跟二强说了无数遍。
作为一个学厨,二强嘴馋的毛病虽然没能彻底改掉,但在王重一贯的高标准高要求之下,却得到了极大的控制。
“二哥,这么香的肉,你就不馋吗?”窗台外的四美没好气的道。
炉子上的陶瓷砂锅,白色的蒸汽自盖子一侧的缺口处滋滋的往外冒。
不馋?
怎么可能不馋,看着面前不断喷涌着白色蒸汽的砂锅,二强下意识就咽了咽口水。
“等到了火候,这肉不但闻起来香,吃起来更香!”
说着说着,二强的眼前就好像出现了砂锅内的排骨到了时间,揭开盖子,露出真容时的情形,不自觉就把脑袋微微上扬,脸上露出满足的浅笑。
王重抬了抬手腕,微笑着道:“再有个七八分钟就好了,要是饿了,就先吃点桃酥垫垫肚子!”
四美和七七却齐齐摇头,没有半点犹豫。
要是平时,桃酥对他们的吸引力可没什么东西能够比得上,只有王重下厨的时候是个例外。
随着王重从育红机械厂辞职,开了医馆,有更多的时间花在创作上,王重的收入也是蹭蹭的往上涨,家里的生活水平自然也随之水涨船高。
虽然家里还是一样两三天才吃一回肉,但家里的饭菜却从来不会缺少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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