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大开着,屋里空荡荡的,也没见个人,大黄和小花听见三丽的声音,就迫不及待的迎了上去,围在三丽身边不停的摇着尾巴。
“哟!大黄和小花还在呢!”看到两条土狗,宋清远有些意外,“这都多少年了?”
“十年还是十一年了!”三丽也有些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当初买这两只狗的时候,小舅是带着她们几个一块儿去的,一开始小舅只看中了大黄,小花是四美看上的,喜欢的不得了,王重才掏钱把小花也买了下来。
这些年,三丽和四美在医馆住着的那段时光中,每天晚上,就是大黄和小花守着她们,家里和这两只狗感情最深的,就是三丽和四美了。
“回来了!”
厨房的窗口正对着院子,王重正在窗前的桉板上揉面,雪白的面团在王重的手底下不断变形。
“小舅,大哥呢?”
“去接四美和七七去了。”
“对了!”王重把糅好的面放在木盆里,盖上盖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兜里取出三十块钱:“正好你俩一块儿去买几斤猪耳朵,再随便弄点熟食,称上半斤油炸花生米!再买几坛花凋回来!”
“好!”
看着宋清远那小子的眼睛恨不能长到三丽身上去,再看看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身材婀娜的三丽,王重心底也不禁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
厨房里,王重的活还没完,锅里的水还没烧开,但酱已经可以炒了,从冰箱里拿出早上马素芹从菜场买回来的新鲜五花肉,取出一罐宋清远送来的炸酱,王重先用快子尝了尝味道,然后将五花肉切好,将炸酱重新加工了一下。
等到一成带着四美和七七回来的时候,王重的面也煮好了,三丽和宋清远帮着把面条和炸酱端上桌,王重开了一坛刚买的花凋酒,给一成和宋清远一人倒了一碗。
“清远,这顿呢,就当是师傅给你接风洗尘了!”说着王重已经端起酒碗:“来!干了!”
酒过三巡,炸酱面和猪头肉也被吃的差不多了,王重也喝的微醺,感受到了些许醉意。
一成和三丽正在收拾残局,宋清远想要帮忙,却被兄妹俩拒绝了,再说就是收拾一下餐桌和厨房而已,又没多少活。
“清远哥哥,燕京那么好玩,你不留在燕京,跑回金陵来干嘛?”沙发上,四美好奇的问道。
上个星期,王重和马素芹刚刚带着她和三丽还有七七从燕京回来,除了看演唱会之外,燕京的那些个景点也被王重领着他们逛了个遍,把四美给乐坏了,到现在还回味着呢。
“燕京虽好,可我是在金陵长大的,还是更喜欢金陵!”宋清远和乔家几兄妹算得上是同门,打小就认识了,到现在也有十来年了,也可以说一句青梅竹马了。
“对了,我听你大哥说,你们刚去了一趟燕京?怎么到燕京了都不联系我!”
面对宋清远的发问,四美看了王重一眼,说道:“我们就前两周去的,那会儿你都毕业了,我们哪知道上哪儿找你去!”
“再说了,那会儿你肯定忙着找工作,我们是过去玩的,怎么好打扰你!”
“我跟你说,我小舅对燕京可熟了,我都怀疑他瞒着我们自己偷偷去过燕京!”四美俯身到宋清远耳旁低声说道。
宋清远有些诧异的看了王重一眼,随即扭头看着四美,话音一转笑着问道:“费翔的演唱会好看吗?”
“可好看了!”四美愣了一下,随即就激动的说:“我跟你说,那现场的氛围可好了·······”
越说越激动,坐都坐不住,身子忍不住就要蹦起来,被王重一巴掌给拍了回去。
刚才还激动不及的四美立马并拢双腿,端正坐姿,手放在大腿上,低着头,一副做错了事的模样。
“咋咋呼呼的,像个什么样,不就是一个唱歌的吗!这要是搁以前,也就一个戏子而已,有那么厉害吗!”
“也就你这种小姑娘才喜欢看!”
“谁说只有小姑娘喜欢看了,费翔长得那么帅,唱歌又好那么听,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四美虽然有些怕王重,但也知道王重不是那种无缘无故动手的人,所以王重一说自己的偶像,就迫不及待的据理力争起来。
“不就是唱歌吗,跟谁不会一样!再说了,我觉得那家伙唱的也很一般呀!”
王重还是那副模样,不过对于费翔,王重确实不喜欢,或许还因为四美对其有些狂热的崇拜,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厌恶。
“小舅!”四美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两侧的嘴角微微扬起,问道:“小舅,难不成你还会唱歌不成?”
“唱歌还不简单!”旁边已经摆了三个空坛,有两坛是王重一个人喝的。
四美脸上笑容俞盛,有些阴阳怪气的道:“那你唱一个给我们听听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