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总而言之,不归城就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地方,凡去了那里,便不愿再回来,一去人不归,故曰不归城。」
随后,胡大又给他说起不归城的其他事情来,手舞足蹈、滔滔不绝。
见胡大激动不已,叶青不由问道:「胡兄知道的这么清楚,可是去过不归城?」
「呃……」正滔滔不绝的胡大忽如被扼住脖子的老鸹,顿时没了声音,片刻后,才尴尬道:「嘿,那种地方,岂是我这种穷人能去的?我都是听别人说的。」
「听说啊,在不归城住上一天,最少都要这个数。」
胡大伸出一根手指。
「十颗金珠?」叶青说道,这方地域,同样以金银为交易货币,不过是将金银铸成同等重量的圆珠,称为金珠、银珠。
而一颗金珠,相当于一百颗银珠,足够一户普通人家半年的吃穿用度,所以十颗金珠,已然不少。
不过却听胡大嗤笑一声,道:「再猜?大胆一些?」
「一百金珠?」
「再猜?」
「一千?」
「是一万。」
胡大舔了舔嘴唇,亢奋道:「一万金珠一天!」
叶青亦显得有些惊讶,究竟是这不归城真如胡大所说的那样神奇,还是这里的人傻钱多?
只听胡大接着说道:「而且啊,这不归城,还不是说有钱就能进的,还要讲究缘法。」
叶青好奇道:「怎么说?」
「因为这不归城建于腹鱼肚腹之中,那条腹鱼不像浮空岛这条腹鱼不喜欢挪窝,而是游弋于大海各处,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永远不会超过三天。」
胡大说道:「故而啊,这不归城没有固定的位置,就算你有钱,找不到不归城的位置,也是白搭。」
「所以啊,想要进入不归城,首先是必须得有钱,其次是还得有机缘,知晓不归城的位置。两者齐俱,方有资格踏入那人人梦寐以求的红尘圣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