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宁挂了电话,回头道声抱歉,然后再次谢过文妮儿。
她问文妮儿有时间嘛。
现在请吃饭太早。
为表示感谢,李清宁请文妮儿喝一杯咖啡。
文妮儿求之不得。
这可是大魔王。
就不说别的,她男朋友洪山现还在大魔王旗下的乐队当贝斯手呢。现在她跟乐队老板的老板打好交道,洪山可以少翻好几个跟头呢。
从这条胡同的另一条路口出去,在临近胡同口的地方有一个咖啡馆,这间咖啡馆的咖啡不错,还有就是,她们正好可以坐在咖啡馆的露台上看近处连绵的瓦顶和远处的风景。
“对了。”
文妮儿记起来,“店主是你的歌迷。”
李清宁觉得没有关系。
她们几个人一起去了咖啡馆。
这间咖啡馆不大。
或许是是上班时间的缘故,咖啡馆里没有客人。
咖啡馆的店主,是一个小姑娘。
她正在看手机,听到客人来的时候抬起头,看到秋日下午的阳光下,美的像画中走出的人推门走了进来。她穿着温柔的纯色高领衫,下半身牛仔裤,外面又套了一件风衣。在阳光的照耀下,她脖颈的线条,还有闪闪发光的耳环,让店主有一种——
妈妈,我恋爱了。
待文妮儿给她打招呼的时候,店主才记起来,“妈妈,我是女的。”
恨不是男儿身啊。
“哎?”
店主居然又愣了下。
她听着自己在店里播放的《落日出逃》》,再想一想。
靠!
好像大魔王啊。
文妮儿这会已经领着李清宁上露台了。
店主忙拿着单子去让客人点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