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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大风歌》

    之前,当刘邦大破英布军后,班师回朝,路经家乡沛县。沛县百姓大宴汉军,一连十几日。酒酣耳热之际,刘邦自作自吟一曲《大风歌》,表达渴求猛士守御疆土的壮阔情怀。

    一路行来,为流矢所伤的刘邦都是躺在车中静养,可是他脾气过大,动不动就大怒,伤势难愈。

    沛县是他的故乡,刘邦班师回朝要经过沛县。听说皇帝将到故乡,乡亲们又高兴又欢喜,杀鸡宰鹅,大摆宴席,伏道迎接。刘邦班师回朝,一支军队,全在沛县大吃大喝,场面十分壮观。

    这场吃喝,不只空间场面壮观,时间轴也持续得长,刘邦大军接连吃了好几日。昔日的市井小民当上了皇帝,什么都不缺,老乡们趁此良机对他一天一大宴,满嘴奉承,讨好了说不定有奖赏,不讨好就要遭殃。当年燕太子丹对荆轲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如今刘邦受此一天一大宴的待遇,比荆轲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乐景适足以生哀情。刘邦为流矢所伤,正郁闷伤感,遇到这种热闹场合,很合他的胃口。刘邦既是皇帝,自然不会推推让让,假作客气。叔伯子弟们相邀,刘邦更不客气,坐上高席,肉来吃肉,酒来喝酒,喝得昏天黑地。

    刘邦虽然不解风情,不懂吟唱,但当上皇帝后,姬妾们整天载歌载舞,他就知道歌舞可以助兴。一边吃,一边喝,另一边还有人吟唱才有意思。行军打仗没带上姬妾,刘邦就找其他人代替。刘邦召集沛县的一百二十个孩子,教他们唱歌。皇帝看重,这帮孩子受宠若惊,拼命地练习。不出几天,这些孩子就能唱出音律的味儿。

    叔叔从左边敬一杯,伯伯再从右边劝一杯,耳听童子吟唱,刘邦坐在席上大吃大喝,好不舒服。喝得酒酣耳热,思绪飘飘,刘邦不禁细想往事。想当初,刘邦提三尺长剑,独力斩白蛇,指天誓地,起兵反秦。那时他不也是酒意正浓?刘邦一出沛县,撞上勇猛无敌的项羽,被打得包头鼠窜,无地自容,差点连命都丢了。好不容易诛杀项羽,刚登上皇位,皇帝的福还没享够,异姓王接二连三地谋反,天下骚动,朝廷不安。再想到年老力衰,伤病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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