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翔人未动,命令却已经传到了北美。
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战机的人。
北美纵队之前与英国人的一战,让他看到了英属加拿大的脆弱。
那里几乎已经是一个空壳子。
而南边的美利坚人显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自从美利坚独立以来,经历了多次大规模的战争,他们似乎从无一败。
这固然有他们周围的敌人不行,比如墨西哥。
但是几十年前的英国人就已经是世界霸主了,他们的陆军可以击败拿破仑显然也不比海军差多少。
但是就是这样一支陆军却三番五次败在美利坚人的手中。
于是他决定在北美的战略是北攻南守。
他让第101师在正面牵制住英国人,然后以一支奇兵从北向南压缩英国人的战略纵深。
而在南边,他让北美纵队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御方案,暂时不要向美利坚人的纵深主动进攻。
等到解决了英属加拿大,华族在北美对美利坚人就占据了地理上的优势。
加拿大北部,大奴湖畔,寒风呼啸。
空气中夹杂着一些雪沫子,打在人的脸上生疼。
卞国臣收起了望远镜,将面罩重新盖上。
等到将防风镜压在眼睛处的两个缺口之后,他才感觉自己的脸恢复了知觉。
而在他不远处,因纽特人纳努克正在用雪洗脸。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这样的天气对于因纽特人就跟早春三月一般。
“纳努克,不要臭美了,冰面上能走雪橇了吗?”
纳努克刚刚带着一支因纽特人小队去前方探查大奴湖的冰面。
这里到处都是湖泊,湖泊周边则全都是茂密的森林,相对来说还是走湖泊上比较方便。
这支驯鹿突击队是从北境的驯鹿突击队中分立出来的。
卞国臣原本是驯鹿突击队的一名奇兵指挥官。而纳努克则是后来加入护卫军的因纽特人。
他们见到了护卫军的强大,见到护卫军能够庇护他们的家人之后,毅然加入了护卫军,成为了这支队伍的新鲜血液。
纳努克的族人现在都住在雪城,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捕捉不到足够的猎物而让整个部落灭绝。
光是他们在军中的工资就足够家人们吃上饱饭。
更何况他们的家人在雪城也能够找到自己的营生。
女人们在皮革厂工作,孩子们则可以去温暖的教师读书。
而他们作为军人也并不比在北极圈狩猎更加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