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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早了,咱们还是回去吧。”方翰民冷冷地说。
于冬梅几乎贴近方翰民的身体,把柔软的小手放在他的手心,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把你教会了,我就不跟别人跳了。”
宿主一向比较敏感,见于冬梅猜到他的心思,马上站起身来,“走吧,别说这些了,外人听见还以为我心眼多小呢。”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于冬梅穿上外套跟了出来,“方翰民,你怎么了?等等我,跑这么快干什么?”
“没什么,我困了,想回去睡觉。”方翰民边走边说。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跟别人跳舞?我总想把你教会,只要你会跳舞,我就不跟别人跳了。”看起来,跳舞这项活动,已经成了于冬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方翰民停下来,十分淡漠地说:“冬梅,愿意跟谁跳舞,那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但教我跳舞就算了,我既没那雅兴,也没有舞蹈细胞,你就别费心思了。”
于冬梅在高中时期就知道方翰民没有文艺细胞,但她没想到走入社会这么多年了,方翰民在这方面竟然丝毫未变,对唱歌跳舞仍然没有兴趣,还是那么枯燥乏味。
于冬梅不想因为这种事情跟方翰民生气,两人无话可说,他们在路边拦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方翰民把于冬梅送到三中校门口,转身就走了。
因为是周六晚上,如果在往常,两人在分别前都要商定第二天的活动安排,刚才于冬梅下车后,两人啥也没说,就各自转身走了。
当晚,方翰民虽然没有失眠,但也入睡很晚,他前思后想,在对待于冬梅的问题上,方翰民感到很挣扎。整体上看,于冬梅是个难得的好女孩,跟他又是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知根知底,但她这兴趣爱好,让宿主难以接受。
穿越者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自信心极强,总是怀着一颗包容之心待人,他认为于冬梅喜欢唱歌跳舞,纯属生活中的兴趣爱好,即使作为恋人,也无权说三道四,如果爱她,就应该宽容对待她的兴趣爱好。
单身汉大多都有星期天睡懒觉的习惯,方翰民也不例外,第二天上午,方翰民八点多才起床,洗漱完毕,吃过早饭,在宿舍看了一会儿书,他打算下午去办公室工作。
就在方翰民合上书本,准备离开宿舍的时候,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谁呀?请进!”
门开了,方翰民惊讶地发现,于冬梅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