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伦很胆小。
怕黑怕事怕死。
在他不过五岁时,村里来了股匪徒,一番烧杀劫掠后,百来口人活下来不到三成。
曹伦一家六口独其没死在乱刀之下。
幸存的村民们义愤填膺,为求公道决意去往衙门告状。
曹伦跟着去了,他害怕不跟着村里人走自己不久就会饿死。
从村里到镇上衙门要走三天三夜,因为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离开村子,所以走得很慢。
直到第五天天明,他们才遥遥望见镇里的高大屋子。
然而,在离镇口不过两里地时,窜出一群绿林强盗来抢他们身上早已为数不多的干粮!
他们几乎没有开口讨饶的机会。
村里仅剩的七个庄稼汉无一例外被抹了脖子。
七个相貌一般的妇人杀了五个、留了俩,押上山去干汉子干不来的粗活。
四个长得不赖的年轻姑娘家自然交给山寨当家分配。
也不知那些糙汉子哪听来的歪理,说八岁前的孩子不记事。
六个不到十岁的孩童,还在吃奶的得费劲养活被当先摔死,余下五个报完岁数后,只剩三个活着被带回山寨。
或许有些可笑,没了家人之后,曹伦竟要被绿林强盗当作接班人来培养。
想来五岁的曹伦真不懂太多,寨子里怎么安排他,他都照学照做。
他发现只要照学照做,就能吃得饱睡得暖,比以前在村子里过得还舒服。
奈何好景不长,寨子没等来镇上官府的剿匪,却等来了其他更具野心山头的火并!
对于曹伦而言,那时候他就已生活在江湖中。
江湖就是那样,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拳头为尊。
因为年纪小不用打先锋,往往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山寨就易了主换了旗。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待过多少个山寨,不是黑风寨,就是黑石寨,再不然就是青龙寨,狂风寨,反正定少不了“黑”“风”“龙”几字,否则便少些威风。
等到了需要拿起刀去和别人对砍争地盘抢资源的年纪,他总能找到办法降低自己存在感,从风口浪尖中退闪出来。
己方赢了就回去接着当无人问津的小喽啰。
对方赢了就跪降去当卑微的小喽啰。
只要不是治寨极为严苛、谨守所谓仁义道义的头目,总会允许他这样的俘虏到山寨里当个苦役,以充人数壮声势。
显然,那些自命不凡的头目向来相信自己只会被众星捧月,而不会被背信弃义。
年复一年,胆小惜命的曹伦有一天居然不再胆小。
那天他提着把刀,砍翻了十多号人!
死在他刀下的十多人里,有两个是来敌主将,都被他一劈两半!
因为他的横空出世,黑云寨保住了自家山头,他成了黑云寨的英雄!
从小喽啰晋升到小头目,曹伦喜不自胜之余,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保命法门。
不再是躲,不再是逃,而是喝酒贪酒醉酒!
狂龙帮之所以成了过江虫,就是因为他们偷袭黑云寨的那个晚上,寨里正大摆酒宴庆祝寨主又收了位娇滴滴的夫人,他也跟着喝得酩酊大醉。
他醉了,忘了自己怕死,没人砍得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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