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两只胳膊也得努力保持身体平衡,根本没工夫掏家伙。
“没你们什么事儿啊!闪一边去!我尼玛抓贼你们还拦着,他偷东西的时候你们上哪儿去了?”洪涛和这个贼一折腾,站台上的乘客立马乱套了,有躲闪的,有发愣的,还有试图上来劝架彰显正义感的。至于说这两个人哪个是贼他们也不清楚,谁也没看见贼偷东西啊。不过洪涛没打算就此住手,他心里有一团火急需发泄,一边拽着这个贼往站外走,一边大声呵斥着那几个打算靠上来的见义勇为者,顺便也说给售票处外站着的两个地铁工作人员听,让他们别管闲事。
洪涛想撒火,那为什么不在地铁里动手揍这个贼一顿呢,然后出门一跑不就完了,多省事儿,何必非要费力气往站外拽呢?这可不是洪涛气糊涂了,也不是他想去站外让更多人看到自己的勇猛,他这才叫深思熟虑、或者说是经验丰富的举动。
地铁里有摄像头,就算是最原始的录像带摄像头,也能把自己照的清清楚楚。而且地铁公安和地方上不是一个系统,他们虽然也属于市局统一领导,但却叫地铁分局,单独是一个分局。洪涛家里有在公安系统工作的人,可以和地方派出所或者分局说上话,但和地铁分局却不太熟悉,就算能托人,那也是转了好几个弯,有劲儿也用不太上。
既然洪涛想出气,那肯定是要动手的,他自问不是专业人士,说把人打成何种伤情就能准确的办到,一旦动了手,那就有可能造成轻伤害。问题是这个小偷自己并没人赃并获,当时自己也没想抓他,就想说他两句把他吓跑就够了,没想到他自己找不自在,这才有了后面的发展。
现在自己要揍他,就得给自己留好后路。首先不能有录像资料,那样儿就没法狡辩了;其次还要避开地铁分局的管辖范围,只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