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些污蔑了江辞的人,都以为不会有事的时候,一道晴天霹雳劈在了他们的头顶。
这条消息径直将那些小有名气的明星艺人们都打入了深渊。
律师界的泥石流,张伟律师发布了一条动态并且@了江辞。
根据我委托人江辞的提供的证据,现在以诽谤罪,造谣罪通知,@赵旭横,@星辰娱乐王思,@星辰娱乐作曲部长天,@星辰娱乐·····共计十五位艺人,接收法院传票。
另外,还有各大个小的网络大v各种营销号,你们的名字我就不一一输入了,下面我会附带我截图的证据,也请你们做好接收法院传票的准备。
图片,图片,,,,这些全都被江辞作为证据传给了张伟。
另外,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普普法。
造谣罪的构成条件,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些都是狗作者百度的哈,
到最后,我再次提醒大家一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你们不会每个人都像是张三那般游走于法律边缘的。”
张伟律师这条围脖一经发送,径直就直接空降热搜第一。
“卧槽,这是真的?”其中一网友看到这消息,眼珠子都瞪了出来,
“这,这,这踏马的也太猛了吧,”
“一千多人啊,我的天啊,整个乐坛想必都快疯了吧。”
“是啊,我看到上面还有几个二线歌手的名字在其中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