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了河边后,众人第一件事是起锅烧水。
克莱勃的族兵们不觉中沾染了格林的一些生活习惯。
比如说,喝开水。
按蒙顿·维水的话说,开水配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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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的午饭是河湾地马肉香肠和白面包。
格林咀嚼着香肠,脑海里却在思考着河湾地的事情。
以小见大,格林根据已知情报和一路的细心观察,河湾地太过强盛!
玫瑰家族内部不出现问题的前提下,以他们的资源,如果战起耗也能耗死所有对手。
格林只是在做理智的分析,他不是个喜欢自己吓自己的人。
当最后一口香肠吃完,格林拍了拍手,站起了身。
蟹爪半岛也不弱,因为还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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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简单的修整之后,格林一行重新踏上了玫瑰大道,朝着高庭的方向行进。
有着野兽般直觉的蒙顿·维水发觉格林身上的气势有了变化。
一直是内敛谦逊的格林,此时感觉有点傲气外露,有点像刚认识时候的詹姆·兰尼斯特?
格林在适应一下新的人设。
在河湾地的格林,他的行为将会和以往有一些不同。
他是年纪轻轻以一千兵士击败了两万野人联军,一举收复了旧地的军事新星。
在外,他是可以代表瑟曦王后的宠臣。
他骄傲,目空一切。
蓝道之类所谓的名将他都丝毫不放在眼里,他唯独佩服高庭公爵!
格林从小开始,最佩服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军事才能。
高庭领袖梅斯·提利尔公爵如艺术般高深的军事指挥能力,只有新锐的格林才读懂了。
别人不懂,但格林懂梅斯公爵!
格林暗自点头,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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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行进中的格林看见了不远处停在路边的一辆马车。
随着距离接近,马车上的金玫瑰纹章进入了格林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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