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后面的二十道题目,明显是一道比一道更难,每道题目王茂平都需要经过一番的思考。
“殴本管长官”“佐职统属殴长官”“上司官与统属官互殴”“殴授业师”“妻妾殴夫”王茂平直呼好家伙,一边答题,一边已经脑补了一出大戏。
最后十道题时,所涉及的内容已经涉及到了诉讼,以及办案官员相关情况的判罚。大理寺对于刑部的所办案件有复核之权,所以最后几道题目都与此相关。
就比如这道题目“越诉”,所有的诉讼必须要自下而上陈告,如果越级进行诉讼的话,不管你说的情况的真伪,一律要笞五十,也就是说要先抽你五十下。
而且还分很多种情形比如说拦车驾,击登闻鼓、擅入午门叫诉等等皆会受到惩处,所以说告御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终于是最后一道题了,王茂平晃了晃有些发酸的手腕,总算是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官司出入人罪”意思就是判决错误,把有罪的人认为无罪,把无罪的人认为有罪。
王茂平仔细的思考了一下,这也分很多种情况,全出全入当以全罪论,减重作轻,增重作轻,量刑以实际情况而定。
上面这种是属于办案官员因受贿或者其他原因的主观故意进行错判,还有一种就是并没有受贿等主观故意,就是在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失误,这种情况罪责可以减轻一些……
单是这一道题,就写了一页纸,不过好在终于是搞定完成了。王茂平放下笔,向四周望了望,其他几个人都还没有答完,神情颇为痛苦,像极了前世期末考试的自己。
哎,幸好在得知被分到大理寺时,自己把大孟律例通篇背了下来,这可是一个伪学霸的自觉。
其他人自然也发现了王茂平已经停笔,心中更是急切,可这个题目不会就是不会,是绝对不可以胡编乱造的,也不知道这个王茂平的能答对几道。
申时正,已经到了散值的时间,司务走了进来,将几个人的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