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了?”
这次是保罗先说:“不不不,不是背叛,给我们初拥的那位血族,他在美国已经被血族猎人给杀死了,我们早已自由了,这不能算是背叛……”
凌云诧异道:“既然你们自由了,那你们还来华夏做什么?”
杰斯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自己干涸的嘴唇,小声说道:“尊敬的老板,是为了鲜血,那位陈建癸,说我们只要肯跟他来华夏,他就会为我们提供饮之不尽的新鲜血液,您知道的,这诱惑实在是无法拒绝……”
新鲜的人类血液,乃是血族的最大的渴望,这对这些最低级的血族后裔来说,确实是无法拒绝的诱惑。
凌云沉吟半晌,终于淡淡点了点头,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也行,那你们就跟着我混吧,也许,你们会混的更好也说不定……”
“哦,谢谢老板,您真的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优秀,最英明神武的老板……”
杰斯特狂拍马屁。
“你们住在哪儿?总不能一直在车上吧?”凌云被杰斯特吹捧的挺爽,随口说道。
“哦,尊敬的老板,对于我们来说,最好的住处当然就是棺材里面,不过,您这里自然不会有棺材,所以,只要给我们一间地下室就好了……”
凌云放开神识,笼罩了整个小院,果真被他找到几间地下室,他让两名血族后裔随便住了进去,然后才返回了正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想事情。
半小时以后,凌云开始给宁灵雨和唐猛分别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自己已经平安到了京城,一切都好,让他们告诉其他人,不用担心自己。
然后凌云就找了那间最大的卧室,飞身上床,开始盘膝修炼,耐心等待夜晚的到来。
为了照顾两名血族后裔,凌云直到晚上九点才停止了修炼,飞身下床,而这时候,曹天龙已经醒了,正一个人坐在了客厅里,默默的想着心事。
“休息的怎么样?”凌云从卧室中走出来,笑着问曹天龙道。
曹天龙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谢谢你,我休息的很好,有你在,心里真的踏实了很多……”
凌云微微一笑道:“我说大舅哥,你千万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天塌不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