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拉再婊,也不如维克的腹黑。
维克可是几十年来如一日的坑王高手,这次又发挥了作用。
他问湄拉,是愿意呆在这里,还是回亚特兰蒂斯治伤。
湄拉立即就说,要等亚瑟回来。
“好的!”维克习惯性地先说好,随后又开始摆出极具说服力的理由来:“可亚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而且他肯定希望您安全。我们是没办法等下去的,潜艇队需要回去执行公务、维持次序。我们还要急着回去复命,殿下确定不跟我们回去,在这里等吗?”
湄拉听后,想了想,马上改变主意,跟着维克一起上了潜艇。
呵呵哒,希宁看着监控,真为这伟大的爱情而感动。
怪不得两个人结婚后,吵架起来,闹得是天翻地覆。
亚瑟游到了古迹那里,渺无人烟的古迹那里,前国王在石凳上,双手抓着黄金三叉戟,一头灰白色的长发在海水中很仙的飘着……
嗯?看着鼓鼓囊囊的软甲,按照此判断,前国王是个胖子侏儒吗?
二百多根骨头,卡拉森又没学过解剖学,怎么知道如何正确摆放。于是全都塞进了玉米粒黄金软甲里,脑袋放在最上面,只有手骨和小臂链接着,紧紧抓着三叉戟,搁在了软甲前面。
“又是哪个胆大包天的伪王,敢来这里?”亚瑟听到了一个声音,深沉地从一旁传来。应该是个巨大的东西,当它动的时候,虽然没看到影子,可地面都好似微微震动着。
“一千多年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全都当了我的食物。这个半人类不错,衣服都脱了,否则还要去掉盔甲。”
亚瑟侧头看去,遗迹旁边散落了一地的骨头。其实应该是呈一堆的,被炸后散落开来。
当然亚瑟不知道,他高声喊着:“我,亚瑟,亚特兰蒂斯王国的女王,亚特兰娜之子。”
“嗷~”卡拉森顿时发飙了,冲杀了过来,几条巨大、如同没有吸盘的章鱼手臂,直接就打了上去。
该死的家伙,居然还敢称自己是亚特兰娜的儿子,之前来的一个,炸了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