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宁将一个保温桶放在了卡拉克的面前,一起带来的还有替换的衣服。
那么老式的保温桶,都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可一打开,一股子香味就飘散开来了。
保温桶是二层的,上面放着是饭,是由青菜、五花猪肉、香肠、腊肉烧的猪肉菜饭。
稠,大约加了水淀粉勾芡。
卡拉克惊讶地看着:“这都是你烧的?”
“不是。”就是,最主要姐也馋了,顺便多烧点,让你补补身子。
要找个理由,否则以后身主回来后,露出原形:“你受了伤,需要吃好点。正好有人介绍一个会烧饭的钟点工,我觉得不错,就用了。尝尝,味道还可以不!”
卡拉克拿起不锈钢勺子,舀了一口菜饭放进嘴里。
嗯~,眉毛顿时都飞起来了。猪肉、香肠、腊肉、青菜和稻米一起烧,软糯的稻米吸收了所有配料的香味和鲜美、每一口都能吃到肉和菜,比例还有配料切的大小都恰到好处。
吃了二口后,舀了下层的一勺汤,黄豆已经煮得稀烂,一抿就能碎。汤内还有一些切碎的肉皮和碎肉,也是入口就顺着鲜美汤汁滑到胃里。
这菜饭和汤的卡路里一定很高,嗯,太好吃了,去它的卡路里,吃!
所有菜饭和汤,全被吃了个干净。卡拉克端起桶,将桶里剩余不多汤,一滴不剩的喝完,这才放下,背靠在办公椅上,挺着有点圆的肚子,一脸的餍足。
“这肉汤真好喝。”卡拉克眯着眼睛回味着,还舌头舔了舔嘴唇,微带粘稠的汤汁好似还有余味留在上面。
不是肉汤,是猪蹄。吃啥补啥,既然小腿受了枪伤,就买了两只猪蹄炖汤。这个国家的人不吃猪蹄,觉得脏,也不知道怎么吃。幸好这里有很多华人,爱吃猪蹄,超市和肉铺会专门把猪蹄留下卖给华人,价格还相当的便宜,比肉便宜一半呢。
为了让卡拉克看不出是猪蹄,要知道探员这个职业就是对事物很有观察和判断能力。她特地把猪蹄切碎了,等汤烧好,捞出后再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