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焘握紧长篙:「本王可不认识你!」
鬼奴道:「啧啧啧,殿下贵人多忘事,当年在毅勇侯将军府的时候,我们是何等和睦,是你让我沦为落水狗,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你忘了么?」
长孙焘道:「又是狗,又是老鼠的,本王记畜生干什么?不过你提到毅勇侯府,本王记得,当年有人残害同僚手足,还想蒙混过关,可惜演技不怎么样,很快就被抓住来了,但没想到你还活着!」
鬼奴大笑:「苍天有眼,当年要不是你个如臭未干的小子揭穿我,我怎会生不如死?!还有毅勇侯,我从小为他奔波卖命,结果他却想要我的命!不过他的仇我报了,是我骑着马,让马蹄一脚一脚地踏在他身上,踩得他烂成一摊肉泥!现在轮到你了!」
长孙焘没有说话,只是那长篙断成两截,那握着的一小段,直接化为齑粉。
最后,长孙焘捏着两截竹子,低声喝道:「来战!」
黑衣人一拥而上,潮水般铺天盖地,但都近不得长孙焘的身,全都在距离一丈左右的地方,落入水中成为鱼饵。
黑衣人不见减少,但长孙焘却越战越勇,身法越来越凌厉,犹如杀神降临,所过之处血流成河。
鬼奴冷冷地看着,并没有任何惊慌,他的目的不在于用那些人要了长孙焘的命,不过是车轮战术而已,先把他耗个半死再说。
但他越看越心惊,越看越不安——长孙焘还是人么?杀人就像割韭菜一样轻而易举,本以为能以众欺寡,让大波人将长孙焘的力气耗干耗尽,然后再将他诛杀,谁知他却越战越勇,似乎半点都不知疲倦!
怪不得他会让人闻风丧胆,任谁看到这杀人如麻的景象,都会禁不住颤抖吧!
鬼奴一直以为毅勇侯是当今天下最勇猛无敌的男人,现在见了长孙焘,才知道什么叫青出于蓝。
「住手!」鬼奴一把抓过楚氏,捏着她的颈项,将她整个人提了起来,「否则我杀了她……」
话音刚落,不是长孙焘停了,而是长孙焘不知何时,竟已来到了鬼奴身边。
随着他鬼魅般的身影闪现,鬼奴捏着楚氏的那只手,已经断了,鲜血猛地四溅。
而长孙焘右手,只拿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