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离天最近的山岗,坐在汗血宝马的背上,望穿白云下大唐国都的方向,烈烈风中唯有一抹刺眼的红在肆意的飘扬,那是大唐文成公主的披风,是来自家乡的念想。
“这一番远行,休当仪仗送嫁女,权作率军去出征。”
大唐皇太子的嘱托时时在耳边响起,太子那深深一揖的画面刻入了脑海,种进了心田。
“公主!”松赞干布远远的就开始大声地呼喊,文成公主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就安安静静地望着天边的云,直到松赞干布都离得很近了,她才巧笑嫣然地转过头。
文成公主一笑,松赞干布的骨头都酥软了,两眼灼灼放光,只是傻笑不止,都忘了自己想要说什么了,缓了好一会儿,才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喜欢这里。”文成公主看着松赞干布笑道:“我喜欢这险要的地势、秀美的原野、雄峙的布达拉山。”
“太好了,我也喜欢。”松赞干布开心地笑道:“我决定了,迁都逻些,我要黑天白天没日没夜的跟你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了。”
“迁都可不是小事,你想好了再说。”
文成公主继续目光淡淡地望着大唐的方向,内心里一阵狂喜,她轻咬着舌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能让自己满心的欢喜冲昏了头脑。
“我想好了,无论是新建的逻些城,还是这里天生的地势,都足以说服那帮老顽固。”
松赞干布两次提出过要迁都的事,结果多数人都不同意,他也只好作罢。如今逻些城已经建好了,任谁都能看出来逻些有多适合做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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