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脑海里那抹疯狂的联想来得就是那么突然,要不是阿尔方斯提起了野兔肉,卡维绝不会想到兔头这个东西。
当然他肯定不是拿去做菜,他本人也不会做菜,其实单从材料来看,用猪头也是可以的。但考虑到取材的方便性,去屠宰场买既不方便也不划算,还不如找这位大厨送给自己来得容易。
而且兔头体积小,携带方便,取脑子的时候也不需要花太大的力气。
“你要兔头干嘛?这东西又不能吃。”因为职业的关系,阿尔方斯对于动植物的认知只有吃这一个层面,“为了对付欧洲人糟糕的牙齿问题,我们都尽量把兔肉炖烂。兔头上的肉没牙齿可啃不动啊,难道煮得还不够久?”
“我不是为了吃。”卡维实在说不清为什么,“反正留给我就行了。”
阿尔方斯只是觉得奇怪,见他又跑去找了老板,也没往下深问:“可真是个怪人”
按卡维的记忆,这时候的酒精、碘,甚至碘酒都应该有了成品,但却没人用来消毒,很快就成了无人问津的边缘产品。其一是对微生物认识的淡泊,其二就是对酒精根深蒂固的观念了。1
卡维确实想去化工厂问问酒精的事儿,最好能拿到消毒用的碘酒和酒精,既可以为下次手术做点准备,也能替换掉阻隔感染的植物油。
但化工厂离医院实在太远,所以就想着先来药铺碰碰运气,看看有什么值得借鉴的药品。
结果自然不尽如人意,那瓶万灵药噱头十足,但价格实在贵了些,卡维只能望而却步。尤其在想到兔头这个方案之后,他还是决定先明确目标,把消毒用的酒精搞定了再说。
铺子里有不少药品含有酒精,单是进门就能闻到从后铺实验室里传出来的淡淡酒香。但里面更多的还是低烈度的葡萄酒,再加上经过蒸烧和其他溶剂的调配,对消毒毫无作用。
“你怎么还不走?”老板对他彻底失去了做生意的耐心,“要不是阿尔方斯先生在这儿,我早就把你轰出去了。”
卡维笑了笑:“老板,药就算了,还是给我来一瓶酒吧?”
“酒?我这儿又不是酒馆,反倒是阿尔方斯先生的餐厅里有许多高档葡萄酒,你可以找他买。”奎德林告诫道,“不过以我的经验,光喝酒可治不好她老人家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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