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杀死一个诸侯王,不一定就会怎么样,尤其是在抓捕罪犯时,有很多的借口可以安,但毕竟是一件很犯忌讳的事情。
尤其是洛青身份特殊,正如吴王刘毕所说的,昭公国没有资格来对大汉的诸侯王动手,只有天子有这个权力。
如果洛青现在毫无顾忌的杀死了吴王,这是不是代表着大汉的律法在被洛氏肆意践踏?
律法的本质……
周王朝的法就是礼法,由天子和贵族推出,是天子和贵族意志的集中体现,所以保护这些人的利益。
变法!
为什么要变法?
因为统治者变了,所以才要变法,不触及核心的,只能称之为改良或者复古。
汉朝律法的本质是大汉皇帝以及维持他统治的阶层的集体意志体现,践踏汉律就是践踏这些人。
理是越辩越明的,法是越来越清晰的,权力和责任的归属同样在不断的厘清界限。
吴王刘毕践踏了大汉的律法,那该由大汉的律法,即大汉的皇帝和贵族来审判他,而不是由昭公国的贵族。
天子和皇帝是不同的政治身份,昭公国服从天子而不服从皇帝,当洛氏开始推动这两个政治身份分割时,这些事情就注定将会出现。
洛青明白只要随着刑律家不断推陈出新理论,昭公国和中央朝廷之间的界限就会越来越远。
不是汉王朝而是往后的中央朝廷。
诸夏形成的过程演化,洛氏可太清楚不过了,楚人和洛人变成汉人的过程,同样都有记录。
这就是洛氏要出世的意义所在。
这就是英侯国和无双侯国存在的意义,洛氏不可能永远一方面不受汉廷干涉,一方面又干涉汉廷。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不仅仅是功绩会斩,在人心之中同样如此。
两人沉默了一瞬之后,霍光有些好奇的问道:“表兄,你会在大汉出仕吗?”
洛青摇了摇头道:“大概率不会大汉朝廷之中没有我的位置,不过还是要看家族的安排,如果家族需要的话,我还是会到大汉出仕。
不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