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蒂亚那些人。
她虽然不关注这些,但还是知道领主不是那些天天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
…………
兰斯上辈子不是兵王,甚至没有当过兵,也不是军迷,对于军事方面的了解也是仅仅从几个玩过的战争游戏稍微有一点。
所以在建设军队的时候就他没有照搬印象之中的那一套,因为搬了也没用,他当时手下就五百来个士兵。
这个时候制定繁琐复杂的体系反而是自缚手脚,增加一大堆不切实际的工作,甚至严重拖累军队的成长建设。
所以他直接简化了军队的各种什么花里胡哨的军衔等级,同时优化了结构。
设置十人为小队,其中一个小队长。
五十人为中队,其中单独一个中队长加一个副手。
百人为大队,其中独立一个大队长加一个副手。
基础的步兵一共整编四个大队。
炮兵和骑兵两个虽然不满员,但却单独设立一个队。
六个大队就是目前哈姆雷特的军事结构,而对于以后的发展兰斯也是已经规划好了。
吸纳难民,在其中筛选出第一批两百人,完成训练之后就会从其他大队之中挑选一批表现突出的老兵作为骨干将新大队拉起来,以老带小的方式尽快形成战斗力。
同时也会将新兵补充到那些因为抽调、伤病、退役等情况不满员的大队。
基本上训练营一个月出来一批两百人,能扩建一个大队,这就是火枪的好处,训练简便快捷,容易见到成效。
只要装备和后勤跟得上训练一个月的火枪手也能杀死骑士。
如果是冷兵器的军队没有三个月基础训练根本看不出,而那些骑士更是从小就要开始训练,通过考核之后才有资格穿上那骑士盔甲。
兰斯就打算按照这种节奏发展,军队起码扩建到一千人,十个大队。
那样才代表着哈姆雷特能够自保,而且有能力向外扩张。
在他的设想之中想要完全收复整个哈姆雷特地区至少要等到军队上一万人的时候才行。
但那些都很遥远,他现在更需要将目光放在眼前。
哈姆雷特,训练营。
那些轻伤的士兵现在已经无碍,重伤的也能下床,不过该休的假期兰斯还是给足了他们,让大家能够好好休息,尽快完全恢复过来。
而在今天,训练营之中的操场之上暂停了预备役的训练,那些老兵在这边集合过来。
只不过特殊之处在于这些士兵身上穿戴的并非是之前那种简陋甚至算是便装,然后套上铁皮胸甲的装扮。
而是一套崭新的灰色军服,那些军官的军服则是黑色。
穿在人身上看起来干脆利落,腰带和帽子戴上平添几分冷酷。
所有人都挺直了腰杆,抬头挺胸,搭配严肃的面容和目光,更显威严。
这套军服是超越了时代的作品,直接从封建时代大步跨越到近现代,透露出军队的严谨作风,充斥着那领主崇尚近乎冷酷的绝对理性。
军服其实很早就开始设计了,兰斯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