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也就是乙醇的沸点在78.3c,也就是说蒸馏温度在78.3c-95c之间。
还有就是去除酒头和酒尾,因为其中蕴含甲醇之类的杂质。
只能说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起码穿越三大法器制盐、酿酒、肥皂都能找到出处,可惜就是没有教打铁、火器、爆炸物。
按照这种蒸馏酒的工艺还得窖藏陈酿,再勾兑。
但兰斯搞这个就不是为了喝的,而是经过反复蒸馏不断提升纯度,最终变成高纯度酒精。
目前的工艺受限于技术和工具问题现在的酿造工艺多少有点粗放,没有什么规范生产的概念,酿造完全就看工匠的经验和技术。
兰斯能对其改进也就只有尽可能让制作流程规范化,以此保证产出的酒品质稳定。
不得不说这些在这行业干了这么多年的酿酒师还是多少有一点技术的,当兰斯和格林黛儿联手攻破关键技术之后,跟他们讲解了一遍流程他们就能完成生产,甚至根据自己的经验改进了一些步骤。
只能说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对新技术的接受程度并没有兰斯想的那般顽固,起码比劳伦斯强。
负责这边的是一个四十多,但看起来快要五六十岁的中年男人,他是当初兰斯从托特尼斯带回来的那批难民之中的一员。
而他这个年纪能被选上,自然就是因为他酿酒的技艺,按照他自己所说,自己几代都是在酒庄之中为当地贵族酿酒的。
直到干旱来临,混乱席卷,才被迫逃难。
而在带回来之后兰斯就开始给他调配资源重建了这个酒厂,酿造出来的第一批啤酒也的确很受欢迎,起码比之前那种真的跟尿差不多的好。
而对他来说啤酒只能算是基本功,他真正的强项在于酿造葡萄酒,算是在难民之中抽出来的一张不错的卡。
酒厂负责人将兰斯从酒厂的工坊之中带出去,来到旁边装配存储的地方,从里面拿出了一瓶酒递了过去。
“大人,这是我们做出来的样品。”
无论是啤酒还是蒸馏酒都是早就已经开始生产的产品,但却不是兰斯今天过来的原因。
这才是。
兰斯接过工匠手中的玻璃瓶,打开的瞬间“噗”的一声带着发酵酒特征的开瓶气体冲出。
以兰斯的嗅觉都不需要凑过去便闻到那熟悉的酒精气味,其中还带有复杂的芬芳。
拿来杯子倾倒出来,那气味就更盛了,气泡算不上很浓密,只是淡淡的一层,酒体颜色呈现出粉红,晃动酒杯就像是花瓣在随风飘动。
兰斯没有这么多的步骤,直接举杯抿了一口,一入口有种啤酒的刺激,但很快沙口感消散,能感觉到口腔便回荡水果的香甜气息,随着咽下返上来还带着些许蜂蜜的甘甜,口感上完全没有葡萄酒的酸涩。
哈姆雷特没有葡萄,但是浆果却是很多,各地大开发每天都有新鲜的浆果产出,这玩意食用期很短,基本上两三天就变质,所以利用起来是最合理的。
而这款调制果酒就是哈姆雷特接下来推出的新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