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通过虚假诉讼,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诈骗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
在之后,最高法在《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对虚假诉讼参与人,要适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
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将相关线索和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
明确认定虚假诉讼行为构成诈骗罪。
然后就是那个经典的,最高检《答复》不是司法解释,而且和现在的司法解释冲突,所以不应适用。
法院管不了检察院,但是最终审判权在法院,检察院可以抗诉,但敲锤的还是法院,所以法院就可以说,这个听我的。
但是这里要注意到,最高法一直表达的都是虚假诉讼咋样咋样,那么对于被告伪证这种情况,仍旧没有明确说明。
所以这样看得话,好像被告在抗辩中可以随便来,反正赌一把,被发现顶多罚款,但要是赢了的话,那就爽翻了。
我认为这种行为肯定要进行规制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有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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