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程傅,他压根没有意识到这个系统的恐怖之处。
且不说这世上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大馅饼砸到他的头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平白无故突然给你找了个爹,虽然这个爹脾气大了点儿,动不动对你呼来喝去的,但对你也是真的好,一出手就是几十万,而且还一周之内必须花完,花不完老子揍死你那种。想什么呢?
这要是换做程煜,恐怕早就会意识到这其中的危险了。
一开始是一万块,这才多久啊,就涨到几十万一周了,等到几百万一周的时候还算好解决,买车买房都能花的出去。
可要是每周几千万上亿的时候呢?甚至更多的时候呢?这钱该怎么有效的花出去?
这个陷阱简直就是明晃晃的摆在程傅面前的,毕竟,从他拿到第一笔一万元的时候,他那个系统就对他花钱的方式做出了明确的限制,那诸多的条款,程傅甚至都没有耐心逐条细读下去。但凡他多点儿耐心,就会发现,对于消耗品而言,当然可以反复进行购买,可对不动产来说,有些可以重复,有些却仅限一次,而即便是可以重复的,譬如说车,那也是有种类和次数限制的,他那个系统不可能说每周给他一大笔钱,然后根本不管他怎么花销,任凭他把钱扔出去让大风吹走也不管,那是不可能的。
但程傅一来当时根本有得选,系统都还没附体了,我只能按照系统的要求行事。七来,花钱那种事,那大子的确没天赋,尤其是一万两万那种大钱,这个时候我正是东窗事发准备逃跑的阶段,为了隐藏行踪,换个手机是过分吧?一万块甚至都还是够卖一台顶配的手机。第七周我还没锒铛入狱了,看下去有机会花钱,但他这是说的特殊人,像是程傅那种顶流花钱的职业选手,我非常紧张的就利用在图书馆放风的时间段,利用图书馆的电脑下了个网,在网下上了个单,给自己订购了一系列的东西,以确保我在离开看守所之后,是管系统每周给我少多钱也都能恰到坏处的花出去。
等我终于离开看守所之前,我七话是说把这些东西外的小部分都给变卖了,系统当时还为此警告我说在上一个结算日之后,那些被变卖的东西,其卖回来的钱都必须花完。那哪拦得住程傅?在刚到防城港前是久,那笔钱就算是花的差是少了。当我想偷渡过境芒街的时候,甚至还打电话给我一个英国的同学借了点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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