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说,几名嫌疑人有很大可能已经潜入临海市区。
那么,赵老二就坚定的认为——
大哥必然有充分的理由。
只是眼下不方便详细跟他说明而已。
“大哥,我们阳城警方和临海警方,只是合作办案关系。
只要我随便给出一个过得去的理由。
就可以返回市区。
但阿剑不同,他必须要接受上级命令才行。
恐怕,他没办法跟我一起回去。”
赵老二如实说道。
事实上,赵老二只是说得轻松。
他在早晨与大哥分开不久,就已经接到过命令。
在他代表阳城警方,与临海警方联合办案的过程中。
要尽量配合或者说服从临海专案组的安排。
支队长郭通达下达这样的指示,实属正常。
在双方联合办案的时候。
难免会有发生意见冲突的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赵老二的级别委实不高。
又是异地办案。
所以,在意见产生冲突的时候——
不可能让临海警方向他妥协。
反之,就是赵老二必须妥协。
而且,省厅领导在第二起案件发生不久——
也曾经下达过相关指示。
在锦县的这起案件中,由于发生在临海公安局辖区。
所以,在双方联合办案的时候,以临海警方为主。
而这,也就意味着,赵老二在与临海警方联合办案的时候——
不能擅做主张。
他要在临海警方的安排下,展开工作。
当然,有一点是肯定的——
临海警方无法对他进行强制命令。
除非,临海警方通过对阳城警方施压——
让赵老二的主管领导郭通达,向他下达命令。
则又另当别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