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情况,有个不要脸的守卫还动上了手,摸了一把王小龙的屁股。
“来,转个圈圈!”守卫命令道。
王小龙翻起了白眼,心中默念一定要沉住气,不能发火!不能发火!不能发火!默念了三遍。
最终六人还是让王小龙进城了,没有办法,拖得太久,门口都给堵住了。
街道之上,王小龙的装束也属于奇装异服,不对,应该叫奔放派,他身上没有受到多少伤害,就这衣服,破破烂烂地就像乞丐一样,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也就是因为他的穿着,城门楼的六个守卫才会怀疑他。
感受到来自周围人一样的眼光之后,王小龙恨不得将空间戒指里面的金币挂在脖子上,麻蛋,看什么看,老子有钱,但就是不说,低调!
在远星城最豪华的酒店吃了一顿饭之后,王小龙才想起要买兵器。远星城算不上一座大城,但是也不小,在城中游走的大部分都是妖魂师,还有一些品阶不低的武士,也是因为此,这边的武器行也是不少,几乎是每条路的拐口第一家就是。
远星城的城主姓李,李天宗,一位中阶的圣人,他的风评不好也不好,在岗位上没有啥政绩,也没有干出什么坏事,倒是他的儿子李明沈从小娇身冠养,养出了一身的坏毛病。
这些消息也只是听说,而且还是在刚才吃饭的时候听说的。至于准确性,有待商榷。
王小龙就近去了一家武器行,不曾想,那家确实远星城最大的一家,刚要进去就被人给拦住了。
“乞丐也要买兵器?怎么是嫌弃讨饭的碗不够大了?”门口的人说话一副傲气冲天的表情。
王小龙从怀里掏出了一枚灵晶,那人脸色不屑,“一块灵晶在我家店可是什么也买不了啊!给这个要饭的一个爬犁!”
王小龙最讨厌这种狗眼看人低的货色,所以一不小心出了手,将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