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儿。
他肩膀上扛着一个白布包裹全身的尸体回来,靠近后可见,尸体少了一颗头。
狐平云检查了一番,确认这尸体就是陆丰。
虽然他没有穿铠甲,但身高外形,还有当年替自己挡了一刀,在胸口留下的伤疤。
全都足以证明,这就是狼骑先锋营的百户。
陆丰!
“他的头呢?”狐平云面色凝沉,冷喝道。
他如恶狼一般的眼神,直勾勾盯着蔑儿乞,似在窥探猎物,充
满了压迫感。
蔑儿乞喉咙滚动,狐平云给他的压迫感,丝毫不弱于秦赢,但他还是咬着牙,说出了事先想好的说辞。
“他反抗太激烈,我们没办法,只能用弩箭射杀,正好射在了他脸上。”
“血肉模糊,五官撕裂……没…没法看了。”
“卑职就擅自做主,将他的头砍了。”
这番说辞,也勉强应付得过去。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
他被秦赢一枪爆头。
这要是带回来给狐平云看见了,他岂不是全都明白了,无奈之下只能砍了他的头。
狐平云陷入了沉思。
这番话他并不十分相信,但也不全是怀疑。
如果蔑儿乞真有哗变之心,那他大可带兵走人,天大地大,狐平云也根本找不到他。
何必还要再回来,身受皮肉之苦?
陆丰之事,虽说疑点重重。
但现在死无对证,而且狐平云自己,也没有遭受什么损失,倘若将犯错众人都砍了。
军中难免有人说他残忍。
要是再有人说,是因为狐平云歧视混血,所以才大开杀戒,这可就动摇了军心,太得不偿失。
现在他们已身受鞭刑,皮开肉绽痛不欲生,也算是惩戒了,倒不如就此打住。
一念至此。
狐平云当即道:“这次的事,到此为止!”
“以后谁也不许再提!”
“如果还有人再犯,无论什么原因,必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