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很平静,却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破了所有虚伪的假象。
“兴瑞二十五年,我朝颁《景律疏例》,明确王侯对于藩属土地的兼买有裁决权。顺平五年,刑部修订《捕亡律》,规定世享爵位的家族可免除兵役。顺平九年,内阁修订《职律例》,规定正三品以上官员初次犯罪可免除死刑,刑罚至多可罚褫夺官位,永不录用。学生想问问顾阁老,这种种法案修订,可是顾阁老所说的法律不外乎人情?”
大景的法律自立朝以来一直在完善修订,但是最近几年的每次修订都明显有偏袒权贵阶层的倾向。
这件事顾世海清楚,刑部清楚,朝臣也清楚,连叶倾怀也曾在陆宴尘的课上学到过,但是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质疑。
因为这种倾向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
“林聿修,你今科的明法得了满分,那么你一定读过《法经考注》这本经典。你还记得《法经考注》中第一章讲到律法的本质是什么吗?是公平的象征吗?是正义的使者吗?”顾世海问完,不待林聿修回答,便摇头道,“都不是。律法的本质,是统治的工具。”
林聿修神色沉了沉,道:“顾阁老说的没错,律法的本质,是统治的工具。但是,学生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与顾阁老有所不同。主编《大景律例》的法学大家温正安先生曾说过,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如果一部律法不能遵循此道,那便是一部恶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朝是第一个将这句话写进律例并身体力行的朝代。足以见得,我朝的律法不仅是用来尊重权威的,它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确保权威不至于沦为专断。”
林聿修这一席话说得有理有据,发人深省。
他以一介白身站在整个王朝最有权势的几个人面前,为这个国家最底层的人民发声,为他们争取最基本的尊严和微薄的权力。
他既没有谄媚讨好的卑怯,也没有忿忿不平的恼怒。他看得到民众的苦难,却也能体谅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