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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伯仲之间

员是洪承畴,李鸿嗣又曾在军事会议上反驳过杀降决议,以至于上头没人,不好说话。

    但李鸿嗣标下的奇兵营很能打。

    在明代的镇营兵系统里,将分四位、兵分四种,分别是总兵官的五千正兵营、副总兵的三千奇兵营、参将的三千援兵营和游击的三千游兵营。

    在此基础之上,每镇一名总兵官,每路一名副总兵、一名参将。同时一镇一般有四到五名游击将军,分别为左营游击、右营游击、入卫游击、标下游击。

    左右游击是率领游兵往来防御的,领兵三千;入卫游击是每年跟领班都司一道进京入卫的,领兵三千,领班都司率领的卫所军,构成明代的班军;标下游

    击是隶属总督或巡抚的,这个兵力比较少,一般也就领个千把号人。

    李鸿嗣的奇兵营比较特殊,原本他的部下应该是肃州军,但得到调令时人还没到肃州,因此有一半是在甘州、凉州一带就地征调的游兵,另外一半则是固原军。

    这里面兵力又以固原兵为优,尽管这帮固原兵当年都快吃不上饭了,但确确实实都是老兵,因此在早期平叛时非常好用。

    但随着战争进程,五年的战争打下来,当年的老兵十不存一……并不是都死了,并没有死多少人,有的是溃了、有的是跑了。

    如今他的奇兵营有战兵两千零七十九名,战马一千五百二十四匹、骡子五百五十四头,虽然人比较少,但相较各地新募军队经验丰富,装备也堪称豪华。

    从人马配置上就能看出来这个奇兵营它不正经。

    因为正经北边明军的配置是三马七步,李鸿嗣这都七马三步了,都是摆烂讹来的。

    其实最早参与平叛的时候李鸿嗣的军队人多,但穷得很,他还任劳任怨、循规蹈矩,但是循规蹈矩没啥用,自己总受窝囊气就算了,跟着自己打仗的老兄弟还死的死残的残,活下来还得流泪。

    李鸿嗣心想,循规蹈矩不应该是个贬义词。

    如果这样做了,却没有得到好结果,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规矩变了。

    想通了这件事,李副总兵逐渐放飞自我,跟同僚吵架再也没输过,试探性私藏战利、抢夺战马,发现确实像他想的那样,没人会告他的黑状,因为那帮人还需要他接着打仗。

    最后他发现制约他的关键点,就是那些人真的认为拿总兵官的官职当个吊在眼前的红萝卜,就能把他捏住。

    李鸿嗣就成了摆烂的老油子,直呼老祖宗不骗人,啥叫无欲则刚?

    无欲则刚就是只要他不想当总兵官,手上攥着这个挺能打的奇兵营,每天都能活得很快乐,在心态上就比总兵官还牛逼。

    剿贼战争打下来,战利品赚得盆满钵满,跟随他征战的士兵也舒服了,武器装备一个赛着一个好,打一仗下来就能往老家寄钱,偶尔还能从流贼手里头解救点小寡妇,快活得很。

    他以为自己能永远快乐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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