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遇上那种不要命的,出点事处理起来基本都没问题。
一来二去,舞厅反倒成了整个县城谁都不敢惹的对象。
舞厅伴舞出去,地痞混混都不会轻易得罪,怕陈光磊报复。
李慕华在舞厅是陈川、陈光磊、龚胜成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县里那些地痞混混见着都得叫一声姐,自然不敢把她怎么样。
陈川心里对李慕华其实并不排斥,有一点好感,但也没有多余的想法。
这种好感就是单纯觉得她人其实不错。
陈川暗暗叹了口气:“你多大来着?”
“刚好二十!”
陈川沉吟片刻:“有机会,可以去学点东西,舞厅那种地方,不是长久之计。”
李慕华低着头沉默了许久才说道:“其实这样也挺好。”
“嗯?”陈川觉得李慕华应该是那种乖乖女类型的,就算不是,肯定也不会喜欢跟社会上的人厮混在一起。
李慕华说道:“村里人都知道我在舞厅上班了。”
“还有人传我被包养了,打了一个小孩。”
“以前还有人来提亲,最近没人来了。”
“我在他们眼里就是那种不三不四的女人。”
“我爸妈每个月只问我要钱,有时候还嫌弃我给他们丢人。”
“不过……有钱给他们,他们一般也不会说我。”
陈川微微蹙眉,这种事似乎应该在意料之中。
别说现在,就算再过几十年,女人去酒吧做领舞也被人说,哪怕做服务员,很多人也是接受不了的。
还有包养的传闻,更是雪上加霜。
至于李慕华父母,可能说不上好父母,估摸也是跟普通父母差不太多的。
普通人家的父母,肯定也接受不了女儿去舞厅。
更别说还有乱七八糟的传闻。
像李慕华这种情况,几乎可以说一辈子都毁了。
十年内很多观念不会改,尤其那些传闻,你堵不住,那怕你以后成了富豪,别人在背后传,你能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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