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预知了。然而人的生命本来就不是确定的。他越相信,越沉迷,越觉得自己绝不会错。”
“明明是掐死在萌芽里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呢,逃避了一辈子,提防了一辈子,到底没有防住。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没有缝隙的城墙和绝对的防御。”
陈清煜开口将他的话打断了:“之前他找我到移星殿,说了很多话。有一些可能并不是说给我听的。”
方彦说:“他那殿里不是有许多迷药?疯子说话,听一半就行了。”
陈清煜被噎一下,默然地点点头。
他这个角度看方彦,只能看见他的靴面,袍子角,是很粗糙的深灰色,上边沾了不少血。
非常奇怪。
自他在宫里有一点自己的权力后——虽然这些权力也是依托一个老太监的手。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个角度的人了。
横看成岭侧成峰,但趴在地上,伏在地上,看到的人永远只有一双脚,最多再加颜色各异的衣摆而已。
别人的靴子,他小时候是经常看的。倒在地上起不来的时候,被人当一块抹布踹来踹去的时候,他们的脸非常模糊,但鞋子是很近的。
就挨着陈清煜的任何一块皮肤,挨着他的脸,眼睛,非常强硬地闯到他的视野中,在他的身上留下痛苦和痕迹才罢休。
皇子们的靴子软而精致,下人们的鞋子就灰扑扑脏兮兮的,很是普通,但他们都能过来踩他一脚。
一个得不到父亲喜爱的孩子,还不如一个能狐假虎威的奴才。
他以为这种画面这辈子不会再见了。然而,在方彦面前,他又一次仔仔细细地瞧见了一双靴子的靴面。
不会踢他,不会踩他,但如果他想看清方彦的脸,就要拼尽全力地仰视他。
视野中的人走了出去。
方彦去倒了一盆温热的水,蹲下,拿着块布巾,浸湿了,非常粗鲁地擦他的脸,头发,把一切黏着的血擦干净,用手指嫌弃似的挑开他头发的打结。
直到陈清煜的脸恢复那种凄惨的白。
头发湿漉漉,脸白森森,就像志怪故事里的一个幽魂现形了。如果能在夜晚看见他的眼睛,估计会认为那是一团幽绿的鬼火。
但陈清煜一直紧闭双眼。
方彦仔细端详他的脸。
这样认真的看一张男人的脸,好像是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但陈清煜的脸确实和中原人很不相同,他的眼窝眉骨鼻梁,一张脸上最动人的地方,长得全部是异域的标准模样。
怪不得陈渡一见他就疯了。皇宫里有这样一张外族的脸,对陈渡这种苛求血脉的人来说,比粥里混进一颗老鼠屎还恶心。
方彦说:“你跟我有什么区别,陈清煜,你只不过穿进一身皇子的衣服里,脱了衣服你甚至还比不过我。”
陈清煜咧嘴笑起来,他牙缝里也充满了血,是非常浅的粉色,而齿面是釉色的白:“但这身衣服你一辈子也穿不到。”
方彦磨一下牙,想打他脸的手停住了。
他不想跟陈清煜打嘴仗,显得太像不成熟的幼稚小孩。但见着他额头的伤,本来要打的动作也只能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