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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有数不清的部族争相献媚于大汉,欲借此在大汉立足!”
窦宾加重了语气:
“他们既早于我们投靠大汉,又如此献媚,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比他们更受大汉青睐?能受殊遇于大汉?”
“若是你们二人看不到这一点,即便能得享一时赏赐,但恐这份富贵,亦难维持长久。”
窦速侯闻言,如雷贯耳,顿时就是额冒冷汗:
“大人,那……那我们当如何?”
“忠心,价值。”
窦宾看到自己儿子这个模样,尽心地提点道:
“从这些年的传闻看,大汉行事,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吾等既已依附大汉,就要让大汉看到我们的忠心。”
窦宾举起马鞭,指向阵前:
“当然,如果能在表忠心的同时,让大汉我们的价值,那就更好了。”
窦速侯没有反应过来:“大人?”
“杀过去!什么都不要管,直接杀过去,无论前面有什么,无论死伤多少族人,都不要管!”
窦宾的一番话,让窦速侯简直就是醍醐灌顶,只见他咬咬牙:
“大人,孩儿请命亲自带人冲阵!”
窦宾看了一眼儿子,却是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
“不用,你让人带着族里最好的勇士去就可以了。”
他们父子是要去长安享福的,没有必要在最后关头如此拼命。
反正他也没打算让自己两个儿子学秃发阗立刘浑那些人,要在大汉军中立足——他们不是那个料。
族人也同样可以代表他们父子向大汉表忠心,不是么?
他甚至怀疑,自己身后那位将军,是打算看看自己能承受伤亡多少族人。
窦速侯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一夹马腹,向着前方跑去。
——
“冲过去,全部冲过去,对面的乌丸人就是大鲜卑的狗!举起你们武器,去打断那些狗的脊梁骨!”
窦宾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在凯归部的部众之间传开来,所有人渐渐地开始躁动起来。
然后,一直等不到窦宾回话的乌丸王库贤,正等得有些不耐烦,他就看到对面没鹿回部的部众不断地聚拢。
他立刻警觉地下令自己这边的人做好准备。
接着,没鹿回部的骑兵开始小踏步跑动。
看到这个阵仗,乌丸王库贤哪里还不知道窦宾想要做什么。
他不禁又惊又怒,骂出声来:“窦宾,你这个吃腐肉的秃鹰!”
“准备!准备!没鹿回部的人要冲过来了,杀掉他们,给他们一个教训!”
自从檀石槐死后,鲜卑人分裂,再没了统一的领导。
除了像轲比能等极少数人所领导的大部落,草原上的大多数部落,都是在向着原始社会不断退化。
部落越小,退化得越快。
而部落之间的冲突,也越发地朝着原始而混乱的方向发展。
一拥而上,胡打乱打,多半是谁的战马多,谁的勇士多,谁更拼命,谁就能赢。
这也是为什么轲比能靠着吸收了逃到塞外的汉民,搞出一套旗鼓号令部众进退,就能从小种鲜卑,变成仅次于檀石槐的大首领,在草原上称王称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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