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吃亏。”
粗略看下,袋子里黄鳝,大的怕有六、七两,小的也有三、四两重。
这时肉价是两块一斤,在镇子上,黄鳝再不好卖,也是个“稀罕物”,价格应该差不多三块一斤,只是有价无市罢了。
毕竟农村人想,自己找个地方抓就是,再不济,买同村小孩子抓的,几条也不过是块把两块的事儿。
泥冬要把这些运到镇上卖,一条或许能卖上个一块多。
不过一是距离远,还得赶上逢集才行。
二是,时间上不保证,一个集费事巴拉运过去,也许还卖不出一条。
所以说,秦向河给开这个价格,并没有占多大便宜。
若不是冲着广播主持那群外地人去,秦向河也不敢保证这趟去县城,是不是会血本无归。
当然,他和泥冬说好了,现在这个本是拿不出的,只说有朋友让他帮忙收,等运过去朋友给结了钱,回来再给泥冬。
村里人所周知,秦向河虽然人混,爱喝酒赌钱,但信义上还是有保证的,像之前,偶尔赢钱向泥冬买鱼让帮忙打酒这些,可从没欠过。
这样算下来,折四十条的话,也足有二十四块钱了。
在八七年,城市职工的工资也就四十块的水平,像广播主持会稍高点,平均在六、七十左右,属于高收入人群。
二十多块钱,在茅塘村,尤其是对泥冬而言,这绝对是“天降横财”了。
没看临别前,泥冬从路边找树枝,特地给秦向河把蛇皮袋绑好,生怕路上刮破袋子又或是死了黄鳝,并殷勤提醒路上骑车不要太快,不要走太颠的路。
秦向河当然要快,他去的可不是去对泥冬说的隔壁镇,而是五、六十里外的长溪县城。
上午太阳升起不久出发,一路山道崎岖。
个别路段因为昨晚下的暴雨,泥泞遍地,只能牵着车子从边上推过去,所以扛着烈日,直过了晌午才到县城。>> --